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東南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實施細則》(校通知〔2013〕132號)(見研究生手冊)的有關規定,現開始2019年下半年博士生短期出國學術交流的資助申請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留學期限和資助內容
博士生應到國際一流大學(注: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高校)或一流導師處從事與博士論文相關的科研工作,短期學術交流時間一般爲3-6個月。學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交流期間的基礎醫療保險費及部分生活費(RMB3000/月),最高資助額度不超過3萬元。博士生在外交流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二、申請人基本條件
1、申請時爲我校注冊在籍的學制內博士生(委培生、留學生除外)。博一學生僅限爲2018年秋季入學的學生。
2、申請者未曾接受過研究生院經費或優勢學科經費資助參加國際會議或短期出國學術交流,且申請時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學習階段。
3、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身心健康。
4、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5、外語水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①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②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合格標准。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爲高級班,其他語種爲中級班)。④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⑥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6、受資助的同學必須在2019年12月30日前出國交流。
三、申請與審批程序
1、申請者填寫《東南大學資助博士生參加國際短期交流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同時准備交流院校/課題組的背景資料、研究課題情況(含研修計劃)、外方邀請函、英語證明材料等。將所有紙質材料于2019年6月12日前交至院系研究生秘書處。
2、所在院系負責初審,院系根據交流項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申請表上填寫審核意見。並將所有紙質申請材料于2019年6月14日前交研究生院公派辦(逸夫建築館108室),同時將電子彙總表(見附件二)發至101010799@seu.edu.cn。
3、研究生院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資助名單。
4、批准派出的博士生须与東南大學签订协议,遵守学校有关的規章制度。
5、派出的博士生在交流項目結束後須提交有關的書面和電子文檔,包括:在外期間交流總結報告、科研成果複印件(學術論文、國際會議論文等)、回國後學術報告PPT文檔、機票和保險費發票複印件等。研究生院審核後將對資助費用給予報銷並按標准發放生活補助。
联系人:王悦 电话:83795781 電子郵箱:101010799@seu.edu.cn
研究生院培養辦
二0一九年六月五日